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克拉玛依市关于加大科技投入的实施意见》(新克政发〔2022〕62号)《克拉玛依市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克政发〔2022〕63号)和《克拉玛依市关于加大科技投入的实施意见资金兑现实施细则》(克科规〔2022〕4号)文件要求,现对通过公示的41家高新技术企业(见附件1)拨付补助资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拨付材料
1.《克拉玛依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补助资金申请表》《申报单位承诺书》各1份;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1份,整体搬迁的企业需额外提供工商变更证明、高新技术企业系统变更证明复印件各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4.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份;
5.收款收据1份(注明“今收到市科技局2022年度克拉玛依市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补助资金30万元”,并加盖财务章)。
二、报送要求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并加盖公章,模板可在克拉玛依科技创新服务平台(www.klmykj.com)“政策兑现”栏目中下载。各项材料需于5月23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科(市直机关一号楼914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陆杰、景毅 联系电话:6231723
附件:
1.2022年度克拉玛依市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补助资金表;
2.克拉玛依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补助资金申请表
3.申报单位承诺书
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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