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新人双方须有一方户籍在克拉玛依市,才可在克拉玛依市登记结婚,12月10日起,新人双方只需满足一人户籍在疆内,就可在克拉玛依市登记结婚。
当日起,克拉玛依市将全面实行婚姻登记“全区通办”。
为满足全疆各族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全面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今年,自治区启动了婚姻登记“全区通办”试点工作,克拉玛依市作为第三批试点城市,将于本周日起正式实行婚姻登记“全区通办”。
婚姻登记“全区通办”适用于男女一方或双方户口所在地为新疆的居民。符合适用条件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凭新疆户籍当事人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补办结婚证、补领婚姻证件以及涉外、港澳台的居民、华侨和军人婚姻登记业务仍然按原方式办理,暂不实行“全区通办”。
“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后,可有效满足群众婚姻登记需求,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便利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婚姻登记户籍限制,提高克拉玛依市婚姻登记服务人性化、便利化水平,并降低婚姻登记成本。”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