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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快递行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出台

2024-09-05  

  克拉玛依日报讯(克拉玛依融媒记者 张悦 通讯员 乔俊 陈立博)“这个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我们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工作条件和待遇也有了明确的规范,我们可以安心在克拉玛依工作了。”8月28日,克拉玛依市快递员张彩虹得知《克拉玛依市快递行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出台并实施后高兴地说。

  近日,为切实保障快递从业人员基本劳动权益,市邮政管理局和市人社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该方案。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方案聚焦维护快递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从完善人员数据台账、加强政策法规宣介、扩大劳动合同覆盖面、积极推行电子合同、保障社会保险权益、开展用工行政指导、强化日常执法监管、畅通投诉维权渠道8个方面,督促企业落实劳动用工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接下来,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加快该方案的落地,构建政府推动、企业合规、员工受益、行业稳定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快递员的合法权益,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

  方案亮点>>>

  明确界定范围对象

  该方案对快递从业人员、快递企业的范围对象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快递从业人员指从事快递业务的一线收投人员、车辆驾驶人员、分拣操作人员、客服处理人员、查询服务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等,不包括从事即时配送业务的人员。快递企业指快递从业人员所在的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末端备案网点。快递企业直接设立的末端备案网点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工主体为该网点的开办企业。“合作开办”类型的末端备案网点,不纳入本次行动方案。

  规范劳动合同订立

  快递企业招用的全日制用工快递从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快递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快递从业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快递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快递从业人员,快递从业人员受快递企业的劳动管理,从事快递企业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快递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是快递企业业务的组成部分;

  快递企业采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的,要选择与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开展合作,并督促其依法与快递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快递企业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陈丽
本期编辑:王若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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