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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我市1个转办件

2022-04-05  
  3月30日,我市接到自治区信访督察组交办我市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件,问题情况不属实,已于当天办结。

  该交办件内容为:2018年,古海街道三片区白云九路和蓝天二路交汇处大约85亩的防风林被人为破坏(人为放火),毁林后的85亩土地作为耕地种植棉花,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市委、市政府对交办件反馈问题高度重视,市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立即发出交办通知,责成克拉玛依区委、区政府主办,市林业和草原局协办,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安排市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信访督察组现场组立即赶赴现场,对该交办件反馈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督办。

  按照“即交即办,立查立改,边督边改边公示”要求,负责交办件办理工作的相关部门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对交办件反馈问题进行核实。工作专班通过调取卫星照片比对、调阅地块性质、调查走访等方式,对交办件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经查,2018年至今,交办件中提及的区域未发生过85亩林地被人为破坏等重大火情。该处地块性质为农业用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期限为50年。该处地块主要种植作物为棉花,曾因种植农户间土地纠纷造成重复信访。该信访事项为涉法涉诉,即当事人对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等权力部门在案件或问题处理上不满,认为受到了不法侵害或不公平的待遇,从而引发上访告状的案件。该信访事项经由市、区信访部门多次协调,已由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终结。

  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新疆以来,市委、市政府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制定了《克拉玛依市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信访督察组工作方案》(克环督信访字〔2022〕1号),成立信访督察组,组建资料组和现场组,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工作督导和责任追究,要求各区、各部门严格落实“即交即办,立查立改,边督边改边公示”工作要求,做好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调查处理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我市按照不回避问题、不遮掩矛盾、不歪曲事实的原则,强化上下级、跨部门、跨区域之间协同联动,采取领导带班、集中办公的工作方式,及时接收和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切实做好交办信访投诉问题的交办、研判、办理、督办、反馈、整改、责任追究等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每一件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办理结果得到群众的认可。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值班电话和邮箱

  督察进驻时间:3月25日—4月25日

  专门邮政信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A161号邮政信箱

  专门值班电话:0991-6072038

  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10:00—22:00

  主要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
来源:克拉玛依零距离
本期编辑:洪怡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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