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提醒
1、所有来(返)疆人员,需提前下载“新疆政务服务”APP或使用“新疆政务服务”小程序进行入疆申报。
2、对7日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克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下同);对7日内有国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克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下同)。
3、对7日内有国内低风险区(即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克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取测温+验码(新疆政务服务健康通行码,下同)+第1、3天核酸检测,疆内互认,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4、对7日内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克人员,应在抵克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5、对国内非高、中、低风险区来(返)克人员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采取测温+验码无异常后正常通行,第1、3天核酸检测,疆内互认,纳入常态化管理。
6、疆内跨地(州、市)正常通行,互认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
7、具体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请咨询0990-12345。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0991-5190871
0991-5190878
克拉玛依市:
0990-12345
0990-6220580
0990-6221118
0990-6221121
0990-6221139
克拉玛依区:
0990-6229600
0990-6240220
0990-6227822
独山子区:
0992-7273301
0992-3659257
0992-3863021
白碱滩区:
0990-6916786
0990-6916796
0990-6985089
乌尔禾区:
0990-6963800
0990-6961920
0990-6910120
来源:国务院客户端